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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後獨居.遠親不如近鄰:這把鑰匙是信任也是責任



【早安健康/朱國鳳(資深媒體人)】

老後獨居,遠親不如近鄰



我曾寫過一篇網路專欄:《「緊急救援系統服務」是獨居長者的「保平安符」》,若長者在家發生緊急狀況時,可直接按下隨身的求救鈕,24小時守護中心會透過主機的擴音功能,與長者聯繫了解狀況。

如果確實屬於緊急狀況,守護中心會通報119前往救援。我曾採訪守護中心,當119人員抵達時,長者無力來開門的話,只能破門而入嗎?守護中心表示,「有的長者會將一副備用鑰匙寄放鄰居家…」。

如果你正在獨居,或是有獨居打算,你有可以託付鑰匙的鄰居嗎?鑰匙代表家戶的開放,要有多少年的鄰里關係,才能放心的把鑰匙託付出去?而且可以託付鑰匙的鄰居,不能經常找不到人,否則就失去託付鑰匙的意義。

託付鑰匙,代表一種完全的信任;接受鑰匙,也代表一種責任的承擔。

承擔若有萬一,鄰人願意即刻救援,這種託付與收受的關係,比遠方的血親更讓人安心,更能守護獨居的你。

就算沒有託付鑰匙,你有願意關注與守護你人身安全的鄰居嗎?作家吉澤久子說,「我現在每天早上八點半起床,第一件事就是打開擋雨窗,讓總是為我擔心的左右鄰居們知道,我今天也很好。」

因為這位高齡已經近百的作家,能夠放心的獨居生活,有左鄰右舍當「守護神」,應該是原因之一。有一部瑞典片《明天別再來敲門》,主角也是一位獨居老人,老人歐弗也有對門的鄰居,時時注意他的起居與安全。

某一天的清晨,對面的鄰居太太注意到,歐弗門口車道上的積雪尚未清除,她知道歐弗的作息一向早起,這麼晚還沒有出門剷雪,可能身體有恙,趕緊敲門入室察看,果然歐弗已經在睡夢中安詳的離世。


鄰居雖然來不及搶救回歐弗的性命,但是歐弗走得一點都不孤單。歐弗原本是鄰人眼中的「討厭鬼」,因為喪妻、無後,又被工作了一輩子的公司解雇,失去活下去的動力。

他先後嘗試了好幾種自盡方式,但是都功敗垂成。「想死真是不容易啊」,他到墓前請亡妻再等一等(這時戲院響起一片笑聲)。"害"他自盡失敗的其中一次狀況,就是對門剛搬來的鄰居,倒車時撞到歐弗的房子。

新住民因為人生地不熟,面冷心善的歐弗,陸續為這一家子伸出援手,教導駕車、照顧小孩、修理電器。歐弗最終不是靠自盡的方式離開人世,而是因為心臟病發而壽終正寢。

他原本的人生結局,可能是放在報紙社會版一個不起眼的角落,標題會這麼寫著:「獨居老人自盡,死在家中多日才被發現」。但是他先改變了自己的鄰里關係,進而改變了悲哀的結局。他離世時一點都不孤單,雖然沒有親人隨侍在側,卻有許多像是親人般的鄰居們為他送行。

先父過世後,在尚未聘請外籍看護前,母親也曾獨居了一段時間。有一晚,母親心臟不舒服,記不住我的電話號碼,先向對門鄰居呼救。

鄰居趕緊幫她叫救護車,接著聯絡到已經出嫁的我(我之前有留聯絡方式給鄰居)。救護車趕到時,還有其他鄰居也幫著照看,回想起那一夜,我深刻感受到,近鄰甚至比血親、近親更重要。

但是現實中的都市鄰里關係,不僅疏遠、甚至緊張。很多近鄰因為漏水、噪音、門口鞋箱擋道、搶車位等等,大起干戈的案例屢見不鮮。

不過我也相信,不會所有的近鄰都是惡鄰,如果想在一個地方安身與終老,是不是要早點把鄰人變親人?我有加入一個數量多達數百人的群組,只是因為大家有共同的嗜好,其中很多成員其實彼此並不認識。


有一次,某個成員號召成立一個退休群組,專門用來辦一些退休後吃喝玩樂、或是知性的活動,很快的就有許多退休族與準退休族紛紛要求加入。

其中有一位成員還留言說,「請加我,我不想變成退休孤兒」。想想這些素未謀面的群組成員,熱烈地要相揪聚會;但是天天照面的左鄰右舍,卻是連招呼都不打,這真是一種只有都市裡才會有的奇妙現象啊。

可見得,跟近鄰互動,比跟陌生人互動還來得難,要如何把鄰人變親人呢?我觀察到的方法有兩種。

方法1:

主動服務



我在《無緣社會》一書中讀到一段,是關於獨居老人館山先生的鄰居,說到與館山先生互動的緣起。「本來我們的交情,僅止於路上看到會互相點頭打招呼而已。有一次下大雪,他來跟我借鐵鍬,說想要清除公寓樓梯的積雪,從那之後,我們見面都會多聊兩句…」。

即使同住一個社區,大多數是彼此把對方當空氣,少數會打招呼的,也頂多是點頭之交,點頭之交、是很難變成未來的「守護神」。但是館山先生因為主動幫公寓清除樓梯積雪,借出鐵鍬的鄰人看在眼裡,自然也願意打開心防,從點頭之交到聊上兩句。

我住的社區,每兩年選一次主委,主委其實都有工作在身,擔任主委、純粹是為社區服務。我發現這些前主委們,大多互動熱絡,社區辦公室牆上,還貼著好多一起攜伴出遊的照片。

我相信等他們老到走不動時,多年來培養的感情,鄰人很自然地變親人,彼此守護對方,進入獨居狀態後,甚至可能彼此託付鑰匙。

方法2:

交流分享



前段提到的館山先生,因為主動清除公寓樓梯積雪,鄰居見面開始會聊上兩句,接著是彼此交流分享。「我們夫婦倆年紀都大了,吃不了那麼多菜,想說分一些給館山先生吃」。

「剛開始其實有點擔心會帶給他壓力。記得那天我拿了高野豆腐燉番薯給他,後來再遇到他,他高興地說:好吃極了!所以之後我又拿了好幾次給他…館山先生也回送我們蘆筍和哈密瓜。」

鄉村互通有無、互助共享,是再自然也不過的日常。家姊住在中部鄉下,她說很少買青菜,「因為種菜的鄰居們,會送來各種正在盛產的蔬果」,但是姐姐也會回送親戚家生產的白米、或是雞蛋。

如果都市鄰里連眼神都不交流了,更遑論交流物資、交流情感。從館山先生的案例來看,先主動為社區服務,打開街坊的心防,接著交流感情與物資,就能把冷漠的都市變成熱絡的鄉村,老後才能獲得鄰人更多的關心。

因此有一天,我對門的鄰人送我一大把親戚種的三星蔥,後來我也有親戚「宅急便」給我們台灣品質最好的車城洋蔥時,我立刻挑了一袋回送鄰居。

因為我們交流的不只是大蔥與洋蔥,而是都市裡難能可貴的鄰里情誼。

改變老後孤單不難,只要不讓自己的人際關係斷了鏈,特別是與鄰里的關係,即使獨居,也不用擔心變成孤單老人。還在覺得都市冷漠、鄰人冷漠嗎?其實冷漠或溫暖,主動權都在自己,不要只掃「門前雪」,主動伸手,主動協助,不是只有鄉下才有人情味。

一個安全的晚年,不只是靠錢,更要靠人。手足、老伴、兒女、好友、鄰居,陪伴網絡越多越好,最重要的是,陪伴網絡不能等到老後再去編結,現在就要開始,即使獨居,也絕不會孤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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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《沒想到…我會變得這麼弱?》/朱國鳳(資深媒體人)/時報文化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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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「拔管」為己任的吳茂昆在就任短短四十天,請辭獲准,洋洋灑灑一千四百字聲明,自陳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;對比四十天前請辭「台大校長動見觀瞻,應該以高標準檢視與衡量」的前教育部長潘文忠,儘管聲明長短有別,兩人共同的語言是,他們沒有錯,但遭到政治化的攻擊和污蔑,結果大抵也相同:繼續卡著却拔不掉民進黨的眼中釘─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。

適法性監督要拿得出「法」與「不法」,不是官說了算

如果他們的心聲,是民進黨人共同的心聲,那說明了幾件事:

第一,他們只見自己的委屈,看不到他人痛苦。在他們因為卡管或拔管「飽受攻擊」前,他們完全無視於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遭遇的攻擊和污蔑。他們在任官前,一個是從基層做起的教育行政人員,一個是長久浸淫於學術研究的高端院士,還當過國立大學校長,但不論何者,對大學自治以及大學校長遴選,都應該有基本的認識。很遺憾的,不明白他們是為了遂行政黨意志,還是揣摩不知哪一路高層的心意,他們完全捨棄該有的「基本認識」。

第二,他們主張大學自治但不能排除教育部的「適法性監督」,並沒有錯,重點在「適法性」,既要拿得出「法」,也得端得出「不法」,監督才有理有據。以管案而言,教育部翻來覆去倒騰了五個月,還召開兩次跨部會專案「論罪會議」,所有的「違法論點」都不足「定罪要件」,自己請辭下台不說,還讓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在國會備詢顛三倒四,凸顯司法為政治服務的扭曲。

第三,「不法」的前提是違反現行法令,與道德標準高低無關,不是行政官員咬定「不法」就是不法,得具體拿出事證違反了哪一樁法律的哪一條款。在管案上,從公司法、證交法、公務員服務法、大學校長遴選辦法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…,全部都搬出來了,沒有!管中閔擔任教授期間赴陸,根據台大詳查,全部都如規定申報;兼獨董亦依照規定申報;遴選校長辦法未加兼獨董強制迴避與揭露之要項,其他校長亦然;最終教育部要求台大重啓遴選亦未具體指出違何法,那麼何來「適法性」監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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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524-教育部長吳茂昆24日於教育委員會備詢。(顏麟宇攝)

就任四十天,教育部長吳茂昆請辭獲准,立法院備詢此景只能成追憶。(顏麟宇攝)

不責人以「聖人」,吳茂昆「觸法」和道德標準無關

第四不論是台大校長、教育部長或者所有政務官,要求「高道德標準」也沒錯,任何尋常人都可以「高道德標準」自期,所謂「不責人以聖人」, 道德本來是一種自律原則,而非入人於罪的依據。

吳茂昆說他是以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而請辭,他承認申請赴蘇州開會,但赴杭州開會「行政院未予准駁」,吳茂昆是「避重就輕」他踩的「紅線」不僅只是「道德」而已,當年他是扁政府時代的政務官,依法要申報核准才能登陸,他說有申報未准駁,未准駁是未置可否,法律可從嚴可從寬,沒駁可界定為准,沒准可界定為駁,不論就法或就道德要求,都很有空間,但行政院長賴清德說吳最近才知道申請未核准,那就是明確未核准而他還是去了,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拿出當年的公文指他只申請了蘇州一段,杭州根本沒申請!

不論如何,就杭州這段,他確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虞,依情節輕重可科以罰金責以刑期,當然,吳茂昆可以沒有犯罪動機辯解,不論如何,吳茂昆是「觸法」,而管中閔到現在沒有「觸法」的事證,別忘了,在跨部會論罪會議中,教育部、陸委會、法務部和台大全部出席,管教授登陸由台大負責,管政委或管主委(國發會)登陸則陸委會(行政院)負責,國民黨立委都拿得到吳茂昆在扁政府時期未申報登陸的公文,管中閔出任政務官又不是陳年往事,若真「違法登陸」,陸委會豈有不拿出來的道理?吳茂昆用「觸法」的道德標準責未觸法者,又有什麼說服力?最尷尬的是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,這四十天咬定管中閔「違法」,結果「觸法」的是吳茂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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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當年國科會的覆函公文,只准了吳茂昆參加蘇州的國際會議。(取自立委柯志恩臉書)

根據當年國科會的覆函公文,只准了吳茂昆參加蘇州的國際會議。(取自立委柯志恩臉書)

大學校長不隨政黨輪替,政務官不是黨務官

台灣政黨政治走了三十年,很難講成熟不成熟,但愈走黨見愈深,則是不爭的事實,不論哪個政黨執政,但凡出任政務官者不必皆以小人之心度其愛權之腹,哪一個出仕前不是抱持為國家人民服務之心?儘管政務官隨政黨輪替而更迭,但是,政務官不是黨務官,政務官是為政策負責,不是為政黨服務,即使執行執政黨的政策,所依循者還是得把國家法制擺在最優位,可行者全力為之,不可行者,政務官理當負責任提出不同意見書,最好還能提出解決的替代方案,若一味唯唯諾諾仰承上意,最終只能成為政治的犧牲品。(推薦閱讀:蔡詩萍觀點:拔管砍倒兩位教育部長,蔡英文真的要跛腳了

潘文忠的問題在沒有見解,吳茂昆的問題在有強烈見解却是錯的;他們的問題還不是最大的,真正的關鍵是,民進黨竟把台大校長當成政黨輪替的囊中物,僅此一點,於法站不住腳於理則犯眾怒。兩任教育部長拔管不成而請辭,民進黨蔡政府捅出的大窟隆並沒解決,民進黨蔡政府若還是想不明白,拿國家事體(台大校長)當黨爭戰場,那麼民調滿意度只會繼續失血,不到敗選再輪替難以罷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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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A2%A8%E8%A9%95-%E6%8A%98%E6%90%8D%E5%85%A9%E4%BD%8D%E6%95%99%E8%82%B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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